长治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长治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长治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就长治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SXSJWD2017-112

二、项目名称:长治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技术要求

备注

长治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按一包进行采购,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近期(项目起始日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8、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质要求;

4、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

7、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增值税、所得税);

8、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9、如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经办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提供社保证明)

(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二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地址:太行北路188号

联系人:乜先生

电话:158*****444

代理机构: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088


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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