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周边路网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阳光家园周边路网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伊金霍洛旗园林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FKSG2017-297 | 招标项目名称 | 乌兰木伦河上游南岸片区路网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阳光家园周边路网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程内容 | 合同估算价(元) | 项目地点 | 工期 | ||||
1 | 施工标段 | 阳光家园周边路网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的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喷灌工程、土方工程等;该项目要精细化施工,“绣花式”、园艺化管理,当年成景,属于园林绿化精品优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园林绿化、养护、喷灌、土方 | ********.00 | 伊金霍洛旗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营业执照范围内含有相关园林绿化、养护、土方等工程,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项目经理 | 1.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高级职称(投标文件需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相关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需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受地域限制。 | |||||||||
财务要求 | 1. 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承诺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 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中累计营业额应不小于800万元人民币; 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投标文件需附审计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其他资格要求 |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
报名时间 | 2017年11月11日09时00分整至2017年11月17日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 |||||||||
报名地点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 | |||||||||
报名所需资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相关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 1.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高级职称(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其他人员中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或土方工程相关专业的至少5名,(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2017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受地域限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注:投标人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或未加盖企业公章,不予报名。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17年11月11日09时00分整至2017年11月17日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获取地点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人: | 伊金霍洛旗园林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伊金霍洛旗掌岗图公园内 | 地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 | |||||||
联系人: | 云伟、郝军 | 联系人: | 邬伟、菅磊 |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nmfkzb@126.com | |||||||
2017年11月11日 |
招标
|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