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装修工程采购实行招标公告

规划局装修工程采购实行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15****-********-****

  一、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装修工程

  三、采购金额(元):********.6

  四、拟定的供应商: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91号风语筑大楼)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第四款规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并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依据以上法律、规章要求,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理由如下:(一)该项目已经与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涉及的历史、文化、民俗传统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了大量资料和背景的收集,掌握了丰富的一手资料,全程参与了逐步深化设计过程。每个增加项目均属于其原创设计,并已完成方案设计。现即将制作、实施。每个历史文化展示都是精准表示一项文化蕴意的艺术品及历史传承,其中作品设计和制作具有紧密的不可分割性,其设计理念与制作具有唯一性、延续性等;(二)鉴于和浩特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装饰布展项目是我市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完全属于具有特殊时限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因而必须紧急采购。同时,为了确保原有装饰布展单位设计施工成果的整体性和延续性,且不影响原有施工和功能配套要求的前提下,对该项目额外增加出来的投资向原有装饰布展设计施工单位以“单一来源”方式政府采购。(三)同时依据2017年7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批示********号文件批示精神: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装饰布展项目增加投资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原有装饰布展设计施工布展单位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



  七、其他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张园专家:此项目为7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为提升其使用价值和观赏价值需对原有施工方案进行必要的更新补充。为确保原有布展单位的设计施工成果的整体性与延续性,根据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该工程深化优化过程中额外增加出来的********.6元投资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有装饰布置设计施工布展单位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王景慧专家:1.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装饰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布展中皮画、归化城艺术砖雕、绥远城、五塔寺、石刻六图等项目。2.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装饰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装修中浮雕墙、地毯、城市精细三维模型制作等等项目。3.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装饰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安装中互动移屏、体感平台、指尖上的青城、飞跃呼和浩特等等项目。以上项目为了确保原有布展单位设计施工项目的整体性、延续性,能很好的进行接洽,且不影响原有施工和功能配套要求。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并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格日乐专家: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装饰布展项目是我市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属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提升其使用价值和观赏价值急需对原有布展方案进行必要的更新与补充,并对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有效控制。鉴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紧急采购。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为了确保原有布展单位及设计施工成果的整体性及延续性,且不影响原有施工和功能配套要求,同意该工程深化优化过程中所额外增加的投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有装饰布置设计施工布展单位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论证专家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备 注
张 园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王景慧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副教授

副教授
格日乐

>内蒙古大学

副高
公示期限: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4日。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 祺 高宏宇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梁彦民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

2017-11-07 00: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规划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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