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灵武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银川市]灵武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灵武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7】2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投资及政府配套,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滨河大道叶盛黄河桥以北至梧桐树乡沙坝头村之间,新规划的第二水厂位于灵武市黄河路与胡灵路的东南角。
2.2项目概况: 工程计划新建辐射井14口(设计12口,备用2口),汇水管总长24KM,管径DN400-DN1000mm;新建净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规模10m3/d,净水,规划占地约76亩,包括原水预处理区、生产区和远期深度处理预留用地。配水管道工程包括新建净水厂至已建成灵武一水厂双排DN1000供水管道2.0*2km,新建净水厂至灵武各乡镇DN250-DN600供水主管道27.7km。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同时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参与投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证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近5年主持过日供水能力达5万吨及以上自来水水厂项目设计工作,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结构设计主持人具备全国注册一级土木(水利)资格证书且近5年主持过日供水能力达5万吨及以上自来水水厂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设计主持人具备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通报》银农民工领【2015】1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发布的“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的10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中联合体主体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资质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最多只允许2家公司。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nxggzyjy.org/),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 《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招标代理自上午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 招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冬梅 联系电话:139*****78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 宁联系电话: ****-******* 138*****52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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