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镇南村集体土地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补偿选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征收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镇南村集体土地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补偿选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征收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镇南村集体土地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补偿选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ZB2017-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征收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镇南村集体土地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补偿选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已由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前政发【2015】67号及前政发【2017】79号 批准,招标人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收土地资金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征地块权属为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镇南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约66050㎡,涉及镇南村村民40户;
2.2 招标范围:投标企业中标后对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镇南村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按照2、3、4标准(即2平方米房屋补偿1平方米毛坯楼房,3平方米大棚补偿1平方米毛坯楼房,4平方米耕地补偿1平方米毛坯楼房)进行征地补偿工作,拟征收土地面积约66050㎡,涉及镇南村村民40户,为被征收人提供回迁楼房;
2.3 项目地点:松原大路以南、阿阑豁阿大街以西、成吉思汗公园以北、镇南村范围内;
2.4 交房日期:签订合同后24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 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_2017 年11 月13 日至2017年11 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_11 时,下午_14 时至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或五证合一企业可以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7年12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松原市丽豪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松原大路与乌兰大街交汇处,倪窑大市场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英琳
电 话:182*****999
招标代理机构: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蒲先生
电 话:****-*******
2017年11月13日
标签: 企业 房地产开发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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