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区级联网平台硬件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的供应商;(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证书;(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区级联网平台硬件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7-20976) 3、预算编号:16-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开展上海市金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区级联网平台硬件采购)的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 6、交付日期:本项目要求30日历天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1-1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17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省级公安机关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证书;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需要明确显示出网站名称);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需要明确显示出网站名称);8、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打印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原件或该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近1个月),以确保购买标书人员为本单位人员。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电子章),网上投标报名并至现场缴纳标书费500元。我们将在上述时段内进行审核。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11 09:00:00至2017-11-17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1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2-01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55号3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55号3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受托人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原件或该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近一个月,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下午四点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下午四点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或不至现场缴纳标书费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文件成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现场报名及缴纳标书费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55号301室,现场报名时资料必须携带齐全(即要求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资料,其中1、营业执照(副本);2、省级公安机关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证书;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3项内容还需要各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否则同样不予接受其报名。4、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55.58万元。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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