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战备物资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综合战备物资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KGSG-ZB-********
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综合战备物资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综合战备物资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
2.4招标范围:支队综合战备物资采购(详见货物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军队、武警部队、行业等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表,且无亏损记录。
3.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3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涉及到警用装备、军械装备均为已列装武警部队或是武警部队承制单位提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林佳美
电 话:17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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