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校汽车实训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机电工程学校汽车实训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汽车实训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社会[2017]3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广西机电工程校原有校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训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320.47㎡,计容面积为3320.47㎡。框架式结构,建筑高度为22.95米,教学综合楼地上有5层。1层层高为6.0米,2~5层层高为4.2米,室内外高差0.15米1~5层均为大空间汽车实训室,局部设置办公室。
合同估算价:总控制价为754.4万元,其中设计费25.1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29.27 万元(含施工费、采购费)。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7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设计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总平和所有施工图设计,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评审中心(需要时)审定。
施工内容: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汽车实训中心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费用估算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17年8月~2017年10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10日9时00分 至2017年11月17日17时00分 (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 2017年11月10日至 2017 年 11月17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汽车实训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保证金银行账号:****************616701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合同总造价的30%,发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一次支付给承包人。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扣除预付款后),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扣除预付款后)。
10. 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西乡塘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6号 |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D区五层 |
邮编: | 邮编:530000 |
联系人:谢崇明 | 联系人:黄丽霞 |
电话:18076596655 | 电话:0771-2023805 |
传真: | 传真:0771-2023997 |
电子邮箱:354091918@ qq.com | 电子邮件:87481256@qq.com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 |
账号:0101012090615689 |
招标人:广西机电工程学校(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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