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西路市政绿化带及沿河公园景观工程投标邀请
龙溪西路市政绿化带及沿河公园景观工程投标邀请
邀请单位:福建嘉利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昊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集茂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西路市政绿化带及沿河公园景观工程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审批[2013]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凯利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凯利盛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柘荣县;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967米,其中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屿前路3号,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一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的随机抽取。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④或银行保函形式;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可拟派委托人来参加投标,但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注:(投标保证金若为银行保函形式或保险凭证形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将银行保函的原件、保险凭证的原件一同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内容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凯利盛投资有限公司【****************8P】
地址:柘荣县仙屿路50号,邮编:355300
电子邮件:/
电话:****-*******、151*****133,传真:/
联系人:蔡玉平、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8】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层1301室,邮编:350011
电子邮件:/
电话:****-********转811、133*****607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61 0100 1001 0000 0748 24;
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注明用途:“龙溪西路市政绿化带及沿河公园景观工程”(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0407308X】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联 系 人:林传基
联系电话:0593-838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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