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革命烈士设施管理处纪念碑浮雕雕刻项目采购公告

南平市革命烈士设施管理处纪念碑浮雕雕刻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革命烈士设施管理处纪念碑浮雕雕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南平市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3日10:21
预算金额¥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少华
项目联系电话138*****253
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25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216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南平市革命烈士设施管理处纪念碑浮雕雕刻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700]XY[DY]*******

2、项目名称:南平市革命烈士设施管理处纪念碑浮雕雕刻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
1-1其他制造业服务1批490000
49000098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南平市革命烈士设施管理处纪念碑浮雕雕刻项目杭州博大雕塑艺术有限公司杭州市双浦镇板桥村270号-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13 09:31;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6 09:31。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7-11-2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17-11-20 09:00,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南平市民政局
联系人姓名:黄丽文

地址: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

联系方法:138*****253

代理机构: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梅少华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联系方法:138*****216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雕刻 浮雕 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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