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如下,望周知。
1.项目名称:新城子街一小、二小图书阅览室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CG17-13-0116
3.文件序号:1-1,原文件已变。请已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和被标注且未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
下载现文件;请未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按原公告公示的获取方式获取现文件
4.原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8日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 10:00
6.更正事项和内容: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
地?址:无
联系人:崔德武
电?话:
********559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人:赵丹
电?话:
********827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谈判文件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新城子街一小、二小图书阅览室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
查看3.项目编号:CG17-13-0116
4.项目属性:货物
5.项目预算:903,800.00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CG17-13-0116-001 | 家具用具 | 货物 | 903,800.00元 | 查看 | |||||||||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 法规依据 | 条件描述 | 证明要求 |
1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 | 政府采购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政府采购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 10:0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获取意向;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0:0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具体详见三楼LED大屏显示。。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4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90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具体详见三楼LED大屏显示。。
4.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0:0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
地?址:无
联系人:崔德武
电?话:
********559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人:赵丹
电?话:
********827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