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永高速TY01标部彩钢板房、钢筋加工车间与砂石料大棚(第二次)招标公告
甜永高速TY01标部彩钢板房、钢筋加工车间与砂石料大棚(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甜永高速TY01标项目部彩钢板房、钢筋加工车间与砂石料大棚 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MBEC-YGS-X-2017-020-1) 根据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甜永高速TY01标项目部的需求,现对所需彩钢板房、钢筋加工车间、砂石料大棚进行询价邀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甜水堡经庆城至永和段高速公路是银川至百色国家高速公路(G69)的重要组成路段,分别与青岛至银川、定边至武威、青岛至兰州、银川至昆明等国家高速公路连接,是西部地区直接进入东盟自由贸易区北南大通道的主要组成路段。我公司中标标段为甜永高速公路TY01合同段,中标价为42747.1566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914日历天(2017年9月30日—2020年3月31日)。项目正线起讫里程:K0+000—K16+000,主线全长13.295km,短链2705.493m。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见附件1。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有固定人员及机械设备到场安装,施工速度满足采购人对交货期的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连续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报价人须在相应询价物资的中铁大桥局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如不在名录内的投标人须经采购人进行供方调查审批通过,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报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注册:潜在报价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下载询价文件。 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询价文件电子版。 注:报价人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后,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报价文件”等工作。 2、澄清提问: 如有,须在2017年11月16日9:00前提交。 3、澄清补遗确认:对2017年11月16日9:00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7年11月16日17: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报价人,并视为潜在报价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4、潜在报价人须于2017年11月17日10: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5、报价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报价的同时须上传《物资报价表》(附件1)。 6、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报价的到站总价须与《物资报价表》中的到站总价保持一致。 7、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及上传《物资报价表》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7日15时00分。 8、报价有效期为90天。 9、报价人务必记住开标时间及响应时设置的密码,开标后报价人须输入密码为报价解锁,报价解锁时间:2017年11月17日15时00分—15时30分。开标后报价人须输入密码为报价解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锁,视为放弃。 五、交货条件及售后: 1、合同交货计划 (1)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2、投标物资供应方案 (1)报价人交付的钢结构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并加工安装完毕。买方在现场大棚施工场地提供用电接口(二级配电箱距卖方施工点200米范围内),卖方的用电设备、线路由卖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卖方自带的机具及材料在进场时应向买方出具书面的明细清单,买方核对无误、双方签认后方可进场。在卖方退场时,不在卖方进场签认单上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卖方不得运离工地或以其它方式处理。卖方自带的材料、机具应自己保管。卖方负责卖方安装人员工用水、住宿、劳保、安全等一切费用,并服从买方现场管理。 (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加工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钢结构按时、按量加工供应的具体措施。 (3)买方仅提供基础施工所用混凝土。 3、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材料清单核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材料等进行核对。 4、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并随货提供出厂检验证明等资料。 5、质量保证期:自钢结构加工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6、验收方式:以买方技术人员采用现场实际验收为准。 7、验收状态:按技术要求与图纸要求验收。 8、计量方式: 钢结构大棚:在买方验收合格后计量结算,计量数量以实际施工大棚设计图纸外边柱中心线距离计算平面投影面积为准。 彩钢板房: (1)房间面积按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房檐、走廊面积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卖方应在彩板房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核实已完工程量。 (3)对卖方原因造成超出设计图范围和因卖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买方不予计量。 六、结算与付款: 1、结算单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人报出的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固定单价为供货时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包括生产加工、运输、装卸、管理、风险、利润、税金、安装等及其他为完成材料供应所必需的费用。 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办理货款结算。 (1)已交货物资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买方收到以上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4、付款方式: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买方支付前,卖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应付金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7日内提交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买方按业主当月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卖方支付货款,90天内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90%,合同执行完毕并签订封账协议后支付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卖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5.银行转账支付。 6.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七、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询价结果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询价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良物资供方,三年内不得参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相关物资的投标、询价,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向供应商追索所受损失。 报价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必须主动要求和买方签订买卖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九、联系人信息: 采购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甜永高速TY01标项目部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甜水镇 联系人:曹冰 电话:182*****710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甜永高速TY01标项目部 2017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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