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普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耗材采购

2.2采购编号: KPCC********2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要求及内容

A包 DNA实验室2017年第4季度实验室耗材

B包 理化室和法医室2017年第4季度实验室耗材

2.5交货期限:30天。

2.6项目预算:A包 33万元 B包 9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2016年全年或2017年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完税凭证)。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 B包供应商需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3.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3提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投标文件售价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7年11 月13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在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为¥40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和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11月24日 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 11月24日9:30 时。

5.3地点: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邮箱地址:QQ ********71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周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耗材 理化实验室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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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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