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普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耗材采购 2.2采购编号: KPCC********2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要求及内容 A包 DNA实验室2017年第4季度实验室耗材 B包 理化室和法医室2017年第4季度实验室耗材 2.5交货期限:30天。 2.6项目预算:A包 33万元 B包 9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2016年全年或2017年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完税凭证)。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 B包供应商需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3.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3提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投标文件售价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7年11 月13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在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为¥40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和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11月24日 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 11月24日9:30 时。 5.3地点: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邮箱地址:QQ ********71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周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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