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村大营组流转农田交易(120亩)招标公告
新民村大营组流转农田交易(120亩)招标公告
受氾水镇新民村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决定对该村大营组农户承包田整体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新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氾水镇新民村大营组,面积约120亩(以实际丈量为准),东至高阳河,西至苏双支渠,南至陈庄二组,北至大营北水泥路。交通条件良好,具体以实地勘察为准。承包期限为5年(从2017年11月20日—2022年11月19日止)。必须种植稻、麦,水稻必须实行机插秧,并实施好秸秆全量机械化还田,禁止焚烧或乱抛,否则作为违约处理。交款方式:中标后,交第1年的承包金和押金2万元,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11月20日前交清。该项目明标暗投,最高价中标,竞标点10元/年/亩,底标价850元/亩.年。农业保险费用由中标者承担。本农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承包户所有,秸秆综合利用等其他惠农补贴归种植户所有。凡报名者必须实地勘察后由村组出具证明方可报名,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须知: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7日上午8:30—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00在氾水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氾水镇农经中心)报名(节假日除外)。本次招标面向本组村民协议人员,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村民协议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缴报名材料费200元,交保证金2万元。报名时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2、招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7日10:20在氾水镇农经中心招标,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竞标(报名者姓名必须与银行缴款凭证姓名一致),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标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及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招标开始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弃权处理。
3、竞标者中标后,所交保证金冲抵部分竞标款,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4、中标者中标后直接将余款按村约定时间内缴到新民村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5、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为总合同款的0.5%。
6、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7、标段祥情解释权归 氾水镇新民村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李加宽139*****806)。
8、本公告在宝应三农信息网(http://www.byngb.com)和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jsnc.gov.cn)同时发布。
9、报名材料费、保证金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城郊支行;账号:****************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安宜分理处;账号:****************6。宝应邮政储蓄银行;账号:****************90。
报名联系人:农交所 ********0881 彭超131*****298
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7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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