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青海省监测中心青海省金保工程核心平台部分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青海省监测中心青海省金保工程核心平台部分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金保工程核心平台部分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青海省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青海省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13日14:00至2017年11月20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西宁市西关大街125号金座晟锦B区1号楼2单元2243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415.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青海省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虎台二巷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5号金座晟锦B区1号楼2单元224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
附件:
附件1********57ECA802F2C5371A79"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青海省金保工程核心平台部分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青海省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海省金保工程核心平台部分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海省金保工程核心平台部分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胜亚公招(服务)2017-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青海省监测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虎台二巷1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西关大街125号金座晟锦B区1号楼2单元224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金保工程的建设要求, 2011-2014年度青海省金保工程通过公开招标使用了HP、华为的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建设完成了青海省金保工程数据中心;使用H3C、迈普的网络及安全设备,依托省电子政务内网,搭建了省、市(州)、县区三级业务经办网络,截止2017年11月,硬件设备相继超过维保年限。

金保工程数据中心及业务专网承载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多个重要业务系统的网上经办。为确保全省网络及人社重要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按照信息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及省政府对项目建设的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核心平台相应硬件设备维保服务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5.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4:00至2017年11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西关大街125号金座晟锦B区1号楼2单元2243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硬件设备 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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