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金融大厦办公大楼装修工程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金融大厦办公大楼装修工程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金融大厦办公大楼 装修工程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 |
招标编号 | YLZB2017-463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范围、规模及资金来源 | 金融大厦办公大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共26层,地下2层、地上24层(含4层裙楼)。总建筑面积约52760.87㎡,其中:-2层至7层建筑面积约30587.58㎡,8层至24层建筑面积约21970.04㎡,楼顶建筑面积约203.25㎡。资金来源:自筹。 |
建设地点 | 榆林高新区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室内设计专业资格证书; 二、业绩要求:提供企业及拟派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各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榆林高新区莱德大厦23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携带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⑥近三年同类型业绩;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⑧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四、其他要求:(1)申请人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 点:榆林高新区建业大道莱德大厦2303室。 |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建业大道莱德大厦23楼 联 系 人:徐工 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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