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广电大楼合作开发招标公告
老广电大楼合作开发招标公告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广播电视台老广电大楼(以下简称老广电大楼)合作开发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646-174HNGLN06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广播电视台老广电大楼合作开发项目
为确保老广电大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现结合老广电大楼当前实际和市场情况,拟通过合作开发模式,向社会征集合作方。
招商方提供老广电大楼作为合作项目的载体,由合作方投资与招商方共同将老广电大楼打造成品牌媒体实操拍摄基地及相关运营实体。招商方运用媒体资源深挖品牌价值,履行主流媒体的社会职责,制作具备新闻性、知识性、教育性、服务性的系列媒体栏目,推广相关文化品牌和理念;合作方利用专业技术、资金配合招商方打造系列文化品牌。合作期间合作方可自主经营相关项目,以达到双方互惠互赢的成果。
合作期:本项目拟定合作期为15年,第一期合作合同签订期限为10年,如合作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合同,则可再续签5年。
2、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646-174HNGLN06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提供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的,或者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3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11月14日17:00时至2017年11月20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4.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7年12月7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7日9:00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6.2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内容)
6.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37号1楼
联系人:胡杰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6楼
联系人:余屹、倪超、周敏电话:****-********、********
8、监管部门:长沙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自行监管)
联系人:谭丽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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