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机械招标公告
茶叶机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奇泉茶业(咸丰)有限责任公司名优茶生产线提升项目茶叶机械采购依据咸丰县农业局《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咸丰特色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奇泉茶业(咸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采购茶叶生产设备(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1本项目总投资约120.5万元(此投资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报价文件被视为无效报价)。
2.1.2交货地点:奇泉茶业(咸丰)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1.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2.2采购内容:(具体以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一览表为准,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3供应商须提供的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原件(单独提交,不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
4.资格审查方法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5.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5.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4 日上午09 :00 时前,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县人民银行6楼评标室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奇泉茶业(咸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幺妹子路交警大队2号
联系人::熊金玲
电 话:189*****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怡惠苑小区1单元703室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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