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招代[2017]279号:大田坝镇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保招代[2017]279号:大田坝镇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51*****42717.doc&file_name=151*****42717.doc&file_id=null"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下载
********1">大田坝镇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保招代[2017]279号】 招标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87号、19号、20号、74号令》、《保山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大田坝镇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段及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④. 具备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⑤.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⑥. 财务状况报告; ⑦. 法人身份证明; ⑧. 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⑨. 委托人身份证明(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六、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报名资料到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逾期恕不受理。谈判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3000.00元(叁仟元整),二标段¥3000.00元(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大田坝镇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持项目X标段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50*****087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邮编:678100 联系人:李先生、安女士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十二、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 附表: 大田坝镇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持项目 采购清单
采购预算一标段:180180.00元;二标段:1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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