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反恐装备器材及公安单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特警反恐装备器材及公安单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鸡西市(市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财采计[2017]字1652、1704号),特警反恐装备器材及公安单警装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单位为鸡西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公司现对该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特警反恐装备器材及公安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2.4采购预算额:第一包:65万元;第二包:160万元
2.5项目采购范围:
第一包:液体检测仪、穿墙雷达、拐弯枪、排爆服、呼吸空气压缩机。
第二包:警用伸缩警棍、金属手铐、警用多功能腰带、警用催泪喷射器、
发光交通指挥棒、装备包。
2.6质保期:一年。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8本项目每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3)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具有“警用器材”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专业经销商或具有本招标项目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公告发出之后开出的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月13日至 2017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同时到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进行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3)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经销授权书;
(6)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
4.3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售出不退,邮寄另加100元人民币。
4. 4供应商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4.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其他
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以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勋
电 话: ****-*******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
代理机构: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天举
电 话:****-*******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2017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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