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碾子山区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碾子山区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GZ2017-128
1、 招标条件
碾子山区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齐发改审发【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自筹,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旅游局的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碾子山区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碾子山区内;
2.3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4投资额:1300万元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8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9 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信用评估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项目总监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监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项目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保证金不退。
3.6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本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并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法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到场。需携带登记表、投标承诺、监理机构人员投标资格审查联系单(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公章)、甲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踏勘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总监)、法人及总监身份证、提供报名期间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期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监理机构成员证书及二代身份证、监理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合法在职员工且证企相符,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2017年8、9、10月)体现项目班子账户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4-2016年三项同类业绩一项(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和三份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06日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网、齐齐哈尔城乡与住房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光复街61号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89*****432
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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