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油田公司含油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油田公司含油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油田公司含油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2017-6920-2
重要提示:
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方式,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仍采用传统的投标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条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油田公司含油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青海油田采油一厂,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二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国家和青海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Y/T7300-2016)以及其它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核心,以合规合法为原则,青海油田公司对各单位生产现场现存含油污泥开展处置。《青海油田公司含油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主要对青海油田采油一厂、二厂、三厂、四厂、五厂辖区内已集中收集的历史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工程要求含油污泥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后方支付工程费用。严禁将未污染的土壤混入污染物中。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青海油田公司的采油一厂、采油二厂、采油三厂、采油四厂、采油五厂区域内的含油污泥处置,预计合计处置2万吨。
序号 | 单位 | 单位所在地区 | 危险固体废弃物具体存放位置(公里) | 油泥砂处理量(吨) |
1 | 采油一厂 | 花土沟地区 | 存储在尕斯联合站临时含油污泥暂存池,距离花土沟城区12公里左右。 | 10434 |
2 | 采油二厂 | 花土沟地区 | 暂存昆一、昆二、乌南4座污油暂存池,距花土沟60公里左右。 | 3213 |
3 | 采油三厂 | 花土沟地区 | 暂存各采油区,最远距离15公里左右。 | 1000 |
4 | 采油四厂 | 花土沟地区 | 暂存于10座污油泥暂存池内,距离花土沟100公里左右。 | 5237 |
5 | 采油五厂 | 花土沟地区 | 暂存于采油五厂生产现场,距离花土沟30公里左右。 | 116 |
合计 | 20000 | |||
说明:以最终实际称量重量为准(危废转移五联单称重量),中标人分别与青海油田各采油厂签订合同。 |
2.服务地点:青海油田花土沟地区各采油厂所辖区域。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HW08类,071-001-08)、含危废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第三方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签订有合作合同或协议,如青海省以外单位(非青海省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需提供青海省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或备案准许的相关文件。
(2)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市场行为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提供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告知函”,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正确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均应提供相应原件备查。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8 时 00 分,在甘肃敦煌七里镇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114室出售,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确认表、身份证原件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许可文件资质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请下载附件中的投标确认表。将填写后的《投标确认表》电子版(word)和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给项目联系人!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投标人各类信息以投标确认表为准。招标过程中因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现金,需将该项费用款以单位名义转入下列账号(款项来源注明“2017-6920-2资料包费)
3、交纳资料包费后,请将交费凭证扫描或截图,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12-1 15: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递交地点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方式为现场送达,投标人应向招标管理部提交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需将该项费用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指定账号,形式可为银行转账。款项来源注明"2017-6920-2投标保证金"。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实施部门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网址:http://)。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17-12-1 15: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青海油田采油一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
联 系 人:王俊瑛
邮政编码:736202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wxyerpqh@petrochina.com.cn
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指定账户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6200 1640 3050 5150 092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敦煌昆仑西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 2633 0025
特别说明:每个月最后两天各投标人不得向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指定账户进任何款项!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污泥处置 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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