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
二、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对新县香山湖水库三级水源保护区进行勘测定界、设立各种标识牌,布设监控设施、进行污染调查等;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2.3工作周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采购预算:约75.05万元。
三、谈判申请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或环境生态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中须有不少于1名地质(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
3.4 其他要求:
3.4.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及投标时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上生成的彩色扫描件(在有效期内,要求查询对象涵盖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登记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相关证明、证件等报名时按资格要求的内容出示原件。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等相关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13日起 上午8:30 -12:00 下午14:30-17:30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六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3室)。
五、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3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03开标二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谈判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30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新县城关航空路166号
联系人:叶希强
电 话:138*****07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3室
联系人:刘旭、郭思源
电话:****-********
邮箱:hnyx06@126.com
2017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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