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安全保障便携式无线电信号侦测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安全保障便携式无线电信号侦测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线电安全保障便携式无线电信号侦测仪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16: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16:00至2017年11月28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05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4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蓝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华林路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茂华、180*****2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大厦40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蓝,****-********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线电安全保障便携式无线电信号侦测仪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无线电安全保障便携式无线电信号侦测仪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SXZB[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
联系方式:邱茂华、180*****2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蓝,****-********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大厦401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465000 | 93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6:00至2017年1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本次采购项目已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其他政策:若有,按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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