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文号********000860的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17-HW238-ZFCG23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1 | 茚三酮熏显柜 | 1套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2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4 日至2017年11月 20 日, 时间过后至2017年 12 月5日前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无质疑权。(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三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江南公安巡防大队内)。
3、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5 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23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5 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12月5 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开标(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大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俐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三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
2、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联系人:邵国栋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8/6aac236d-a299-4a56-a0f6-ab23067c19e7">238定稿(公开)市公安局婺城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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