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开标时递交的纸质报价表相关要求的通知

芜湖市关于开标时递交的纸质报价表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为确保12月22号开标时递交的纸质报价表和网上填报报价完全一致,我处在12月4日网上公告的“关于明确开标前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中,要求投标企业递交的纸质投标报价表须事先从网上报价资料系统中打印出来,必须有“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水印标识。
该通知上网公告后,部分投标企业(主要是外地投标企业)反映,按此流程操作时间上来不及。本着方便投标人的原则,现补充要求如下:投标报价表须事先从网上报价资料系统中打印出来,必须有“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水印标识。在开标现场,对有水印标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报价表的传真件也予认同,原件资料可后补。其他纸质资料必须为盖章的原件。
特此通知
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2008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平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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