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十三五”扶贫电站建设招标公告
贵池区“十三五”扶贫电站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CCG-2017-248)
池州市贵池区“十三五”扶贫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单位为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十三五”扶贫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GCCG-2017-248
3、项目内容:25个村级地面电站,其中21个100KW,3个60KW,1个50KW, 总规模为2330KW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围栏、场地平整、并网线杆、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培训、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最高控制价单价6元/瓦,总造价人民币1398万元整。
5、建设规模:全区14个涉农镇街25个村级地面电站,其中21个100KW,3个60KW,1个50KW, 总规模为2330KW。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 采购数量 |
50KW村级光伏电站 | 采用多晶硅技术,包含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等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 1个 |
60KW村级光伏电站 | 采用多晶硅技术,包含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等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 3个 |
100KW村级光伏电站 | 采用多晶硅技术,包含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等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 21个 |
6、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1)第一标段: 最高控制价单价6元/瓦,建设总规模为1260KW,其中1个60KW,12个100KW。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756万元整。超过控制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牛头山镇:长丰社区金林组、万子村13组(贫困村60KW)
牌楼镇:穿山村中村组
殷汇镇:殷汇镇政府大楼、灌口村村部
唐田镇:吴田社区上村组、石坡村万寿组
梅村镇:栗坑村新塘组、杨棚村五亩组
秋江街道:普庆村10组、莲台村十王组
乌沙镇:新义村新江组(2个)
(2)第二标段: 最高控制价单价6元/瓦,建设总规模为1070KW,其中1个50KW,2个60KW,9个100KW。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642万元整。超过控制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梅街镇:桃坡村牌坊组、长垅村塘边组(贫困村50KW)
马衙街道:金山村村部
棠溪镇:东山村李宕组、花庙村庄边组(贫困村60KW)
里山街道:解放社区南庄组、杨街村大河组(贫困村60KW)
梅龙街道:双岭村村部
滑桥镇:七一村王龙组、紫岩村石村组
墩上街道:石铺村姜店组、团结村乌排组
特别提示:
(1)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且分别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上需注明所投标段号)。
(2)本项目先开第一标段,后开第二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则采取先中先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取消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中的中标资格,其他中标候选人资格按评标排名结果依次递补(注:评审结束先发布预中标公告,预中标公告期限结束后再发布中标公告,发布中标公告时按上述处理)。
(3)光伏电站采用多硅晶技术,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费、设备费、运费、辅材费、场地平整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检测费、后期维护费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5)抽检:采购人将随机抽检中标单位提供的体货物,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提供核心产品(光伏电池组件和逆变器)为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相同品牌(光伏电池组件和逆变器)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规定的类似方法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相同品牌(光伏电池组件和逆变器)产品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提供光伏生产企业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项目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4)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项目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5)另投标人若为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则另外分别按下列原则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a、投标人为光伏产品生产兼施工企业须提供上述有关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b、投标人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须提供被委托的工程施工企业上述有关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被委托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及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原件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c、投标人为光伏工程施工企业的须取得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且须提供上述有关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开标时,资格条件的原件资料用档案袋包装后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结束后原件退回。开标时未能提供原件或等效件的,初审不予通过。
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的效力与提供原件的效力同等:
(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并且距开标时间小于等于6个月);
(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遗失或其他客观情形不能携带至现场的,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
三、报名材料:
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投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17年11 月 2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017年 11 月 20日下午17:30分前报名截止。报名地点为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区政府采购中心2号办公室(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秋浦宾馆斜对面,十一路、十七路公交翠微苑站 邮政编码:247000 收件人:吴雄光,以收件日为准)。
注:投标人须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
1、标书款
(1)标书工本费:第一标段人民币400.00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2)标书款交纳起始截止时间:标书款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 11 月 20 日下午17:30分止。逾期未交的不接受投标。(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标段编号等内容)。
(3)交纳方式:标书款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入下述账户(标书款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或现金)。
账户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秋浦支行
银行账号:****************0116-0003
地址:池州市翠柏中路7-9号,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120000.00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1000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起始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 12 月1日下午 16:30分止。逾期未交的或超出截止时间(以银行进账时间为准)的不接受投标。(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标段编号等内容)。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述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
账户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秋浦支行
银行账号:****************0116-0075
地址:池州市翠柏中路7-9号,
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结束确定中标人后开始退还(不计利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成功报名以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否则没有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领取(下载)招标文件时,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本公开招标文件见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 5日上午9:30分止。
(2)、递交地点: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采购中心开标二室(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秋浦宾馆斜对面,十一路、十七路公交翠微苑站)。
(3)、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7年 12 月 5日上午 9:30 分,在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采购中心开标二室。迟到者不得进入会场,不受理投标。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胡玉贵
联系电话:181*****163
(2)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吴雄光
联系电话:****-*******
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 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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