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省商务厅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3日18:30
预算金额¥2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建雄 ********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婷婷 ****-********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商务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建雄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婷婷 ****-********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符合工作职责分工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投促中心是我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委编办赋予其工作职能为“承担我省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有关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闽委编办〔2014〕180号)。我厅机构职责“三定”方案(闽政办〔2014〕11号)也明确“将投资贸易促进、主办相关会展活动、闽台港澳经贸交流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该项目与投促中心的工作职责相一致。 符合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综[2017]14号)的有关规定。 二、有利于本次境外投资贸易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投促中心一直承担我厅各类投资促进相关工作,包括联络境内外投资促进政府部门、机构和商协会,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团组活动、投资经贸展会、投资促进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运维、投资促进公共服务等,熟练掌握投资促进的流程和技能技巧,行业经验丰富,拥有广泛的招商渠道资源和大量有效的数据信息。本次团组经贸促进工作专业性强,活动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迅速开展境外对接工作,能够确保本次团组在境外开展经贸投资促进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有利于我厅“三外联动”工作机制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为加强外资、外贸、外经三项外经贸主要业务联动发展、相互促进,我厅建立了“三外联动”工作机制。投促中心作为外经工作组和外资工作组的成员之一,必须围绕全省双向投资促进工作目标,着力加强与境外政府部门、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的联系合作,进一步完善我省投资促进平台,并协助相关职能处室开展双向投资项目的跟踪推进工作。此次境外经贸促进活动交由投促中心承办,有利于其熟悉有关机构和项目情况,服务后续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履行“三外联动”工作机制规定的职能。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福建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3号楼5层

五、其它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
苏世锋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陈丽萍福建省农村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
李朝武福建统计学会高级统计师

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3 日至2017年11月17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活动 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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