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0800A704NC26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系统票卡项目
日期:2008年12月19日
1.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普通票卡
序号总量(张)芯片类型材料
1200万NXP MIFARE Standard Card IC MF1 IC S50选择PET或PC其中之一,报价时需列明材质
2NXP MIFARE Standard Card IC MF1 IC S70选择PET或PC其中之一,报价时需列明材质
序号芯片类型材料
1NXP MIFARE Standard Card IC MF1 IC S50PVC
2NXP MIFARE Standard Card IC MF1 IC S70PVC
投标人需报PVC材质票卡单价,供参考,PVC报价不参与评标。
2) 证照卡(证照卡是具有固定的版面设计,但每张卡面印有不同的照片和文字信息,如学生卡、老人卡等): 投标人需报票卡单价,该报价=普通票卡报价+证照工艺价,其中证照工艺报价参与评标。
序号总量(张)芯片类型材料
1该部分总量根据政府审批指示另外确定NXP MIFARE Standard Card IC MF1 IC S50选择PET或PC其中之一
2NXP MIFARE Standard Card IC MF1 IC S70选择PET或PC其中之一
3)羊城通远程初始化服务(供应商依据羊城通公司提供的广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系统(羊城通)票卡技术规范和要求,由羊城通公司提供安全读写模块,对IC卡进行羊城通初始化,包括IC部分写入,打码,使IC卡在羊城通相关充值、消费设备上正常刷卡使用):报价不参与价格评标。
2.合格投标人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权转让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同一厂家生产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货物,如有厂家和代理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则只选择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的生产厂家为投标人。同一厂家生产的货物,如有多个代理商前来参加,则仅接受其中有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2.2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2.3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大型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项目供货及个人化生产的经验。
2.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出菲林、印刷等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单位具有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
2.6本项目所供IC卡必须是原厂(即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制造商)制造,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分包。
2.7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制造迷你卡的能力,且其迷你卡的报价要与其普通卡报价一致,所投迷你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对普通票卡的所有技术规格要求。
2.8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国家金卡办IC卡认证的生产许可注册企业。
2.9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国家集成电路卡检测中心认证的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注册企业。
2.10投标人必须通过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2.11投标人必须提供票卡质量的第三方测试(检测)报告。
2.12投标人必须具有远程发卡的能力,提供远程发卡历史业绩证明及羊城通初始化服务方案。
2.13投标人必须具有证照卡制作能力,提供证照卡制作历史业绩证明及羊城通证照卡制作方案,方案必须包括大小批量制卡、补卡、按需包装、供货能力、供货周期等内容。
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制作。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 12 月 19 日起至2008年 1 月 7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现金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各提供所投票卡的样卡50张(共100张)作为本项目评标检测和合同供货验收的依据。如投标人供货时提供的票卡与其投标时提供的样卡不一致将承担合同作废及赔偿的风险。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刘小姐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 1 月 8 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
电话:
***-******** 传真:
***-******** 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10万元,有效期为120天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 1 月 8 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招标机构。
6.招标机构将于2008年 1 月 8 日早上10点(北京时间)整在以下地点公开开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
电话:
***-******** 传真:
***-******** 7.招标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机构查询: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