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电子产品招标公告

园林局电子产品招标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园林局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HW2017-326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园林局电子产品

四、项目概况:数码相机1台,电视机1台,投影仪1台,打印机4台,笔记本电脑1台,音响功放1台,打印机1台。具体参数见附件。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除外)。

询价现场提交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八、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 ********3941 行号:********1050

联 系 人: 南苏宸联系电话:****-*******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7年11月17日下午16:0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待供货验收完成后付全款。

2、供货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时限供货。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保修期:质保期及维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运输、安装费用),交货地点为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指定地点。

采购人联系人:陈卓 联系电话:138*****171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 李娇

联系电话﹕0994—*******

传真﹕0994—2528713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产品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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