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高关水库供水工程审计 招标公告
2010年度、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高关水库供水工程审计 招标公告
京山县县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京山县2010年度、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高关水库供水工程审计政府采购项目)
依据京财采计[2017]582号函要求,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京山县2010年度、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高关水库供水工程审计政府采购项目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JSZFCG(竞)2017-002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2010年度、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高关水库供水工程审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一标:京山县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12元,京山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34元;二标:京山县高关水库供水工程总投资********.18元。
四、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费用分为基本费及追加收费。基本费一标:14.11万元,二标:15.56万元。追加收费按照审减(增)额的8%计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具有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的信用报告)。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11月16日17:0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jsxzfcg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潜在供应商名单的报名。
八、征集潜在供应商
(一)征集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成功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jsxzfcgzx@163.com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 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章玲
电话:****-*******
电子邮箱:jsxzfcgzx@163.com
联系地址:京山县经济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
采购人:京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倪磊
联系电话:135*****341
地址:京山县京源大道111号
京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
联系人邮箱 | |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6.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 |
7. 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
8.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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