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工程

休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工程

招标编号:hs*******

发布日期:2008-12-19

1、休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工程已由休宁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休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工程:建设单位为休宁县公安局,综合楼为1268.46m2,监所为2907.92m2,预计投资350万元。
2.2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30日历天。
2.3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2.4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中的土建、装饰、水电。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出具的介绍信等原件,在休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3∶00至5∶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休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的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明、项目经理证书及管理手册、项目班子配备及相关人员上岗证书、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重合同守信用证书。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8年12月25日下午14∶00时送达休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8年12月26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本工程委托黄山徽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
11、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在休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12、联系人:黎慧兰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休宁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黄山徽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休宁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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