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路与金凤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心城区(浦下预留地)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丹凤路与金凤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心城区(浦下预留地)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Y招〔2017〕94号 |
开标时间:2017-12-12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Y招〔2017〕9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丹凤路与金凤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心城区(浦下预留地)土方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以连江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7〕1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_,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_,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丹凤路与金凤路交叉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278万元(以连江县审计中心核定的数据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丹凤路与金凤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心城区(浦下预留地)土方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终以连江县审计中心核定的金额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内;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榕建筑〔2017〕47号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档),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陆佰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如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①方式补足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4)银行保函形式。 招标人: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_;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 电话: ********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七号楼13层1301室 ,邮编: 350011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李戈、邱哲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HMY招〔2017〕94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监督部门:连江县住建局 监督部门陆佰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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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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