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韶娄高速交通流量调查系统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长韶娄高速交通流量调查系统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湖南长韶娄高速交通流量调查系统采购(第二次)(代理机构编号:HXCG-CS-170406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湖南长韶娄高速交通流量调查系统采购(第二次)
2、项目编号:代理机构编号:HXCG-CS-170406
3、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4、采购项目简要概述:
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交通流量调查系统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4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以后批次推荐名单中拥有功能等级为I级的交调设备,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交设备生产商的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 日起至2017年11月 3 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报名,同时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若供应商欲邮购采购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100元人民币。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区段2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hnjct.com.cn/)及长韶娄公司网站(http://www.hncsl.com/)网站上进行发布。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大坡村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mail:********6@QQ.com 传真:****-********
10、质疑和投诉
10.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采购文件以我公司发布的盖有鲜章的纸质文本为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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