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机房装修项目询价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经内财购准字(电子)【2008】4449号批准,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师范大学委托,对其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机房装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接受供应商报名。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驻内蒙古办事处地址:呼和浩特市东达广场2511室
采购代理机构驻内蒙古办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惠明、周志元
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机房装修项目
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08】4449号
项目编号:BJMSJYNM--080001
采购内容:
1、 主机房装修要求:
铝合金微孔板吊顶、铺全钢瓷砖地板、墙铝塑板贴面、窗户密封处理加固(不锈钢钢管中间加钢筋加固)、水暖改造、上桥架走线综合布线,配电柜要采用梅兰日兰、施内德或ABB等三种品牌中选择,接地工程,电源防雷工程、
防火报警系统。
2、其他室和走廊的要求:
铺全钢瓷砖地板、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墙面泥刷乳胶漆、门要使用防火、防盗钢结构门。
3、具体内容及量需实地考察测量
4、提供材料的品牌及单价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
2.投标企业要有室内装饰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和室内装饰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能够提供呼市本地化服务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2008年12月23日16时前,将预审材料送达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办事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我公司将按照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贵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签字(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如属新注册企业,须出具当年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投标时提供)(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的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7)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五、购买采购文件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竞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较多时,经采购人同意,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我公司与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售采购文件,准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预审结果和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资料的送达:
1、报名地点: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办事处
地址:呼市东达广场2511室
2、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23日9:00~16:00
七、项目联系人:王惠明、周志元
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