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村幸福家园工程-村主干道路灯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中美村幸福家园工程-村主干道路灯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7)第028号 |
开标时间:2017-11-27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7)第0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幸福家园工程-村主干道路灯安装(施工)已由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46660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幸福家园工程-村主干道路灯安装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46660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办理完延续注册的证明材料;(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7.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方式提交(采用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要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现场开封点收,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须现场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上街镇中美村; 电话:136*****548; 联系人: 宁爱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2号楼303单元; 邮编:350001;电子邮件:/ ; 电话:137*****826;传真:****-********; 联系人: 张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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