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18年兰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18年兰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18年兰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XZBDL2017-111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18年兰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18年兰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及配送:交货期按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等并承担其费用,甲方可要求退换货。
2.4 项目总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按甲方质量标准要求,确保兰炭质量合格。符合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提供一票到底的服务,负责兰炭运输、装卸、储藏和倒运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3 投标人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具有质量检测权威资质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兰炭质量检验报告书。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提交承诺书。
3.5 在使用单位附近有储备货场,储煤能力不得低于500吨,提交承诺书和储备货场证明材料。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8 有意购买招标文件者请到招标人处办理保证金相关手续,并持完整的相关资料到招标公司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第3.2至3.5项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地点: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8会议室(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飞跃路268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98号(比亚迪汽车恒亚销售服务店内2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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