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防震减灾示范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地震防震减灾示范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科学技术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未央区科技局地震防震减灾示范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未央区科技局地震防震减灾示范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QC-929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科学技术局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龙首北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基本设施,包括:救灾帐篷、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2、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的一般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
项目用途:应急避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36.9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3、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 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备注: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901第五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7年11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901第五会议室。
十、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肖遥
联系方式:***-********-857
传真:***-********-888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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