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鹅村2017年乌梅种植产业扶贫招标公告

雁鹅村2017年乌梅种植产业扶贫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大邑县金星乡雁鹅村乌梅种植产业扶贫项目已由大邑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以大金府发[2017]11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大邑县金星乡雁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对口帮扶和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大邑县金星乡雁鹅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邑县金星乡雁鹅村2017年乌梅种植产业扶贫项目

2.2 招标内容:乌梅(又称为果梅或青梅)树苗供给

3. 招标要求:

3.1树苗品种及数量要求:南高品种(适合本地生长),8200株。

3.2树苗规格要求:地径3cm-4cm,定干高度60cm左右(分枝高度低于60cm)。

3.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资质的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资质中任何一种。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正常运营。

3.5其他要求:(1)、本单位要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繁育推广“南高”品种的成片已挂过果的示范园(成规模100亩以上,且果品优质),招标人将于招标完成后3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到示范园现场考察,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标人资格,并且不退换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按照竞标报价递补投标人;(2)、供苗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人提供树苗到雁鹅村村民委员会;(3)、供苗商按照树苗种植要求及时到现场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点击报名。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

5.2投标文件及保证金交纳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交纳复印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开标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包括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和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盖鲜章)。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金星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网站、金星乡雁鹅村村务公开栏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

电 话:158*****560

金星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7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产业 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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