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秀屿区林业工作办公室拟建的秀屿区2008年新增沿海防护林中央预算内投资造林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性质: 造林项目 投资概算: 318万元
建设规模:基干林带人工造林2255亩、基干林带修复19643亩、纵深防护林封山育林10935亩
招标范围:造林全过程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整理、挖穴、填基肥、植树、补植、抚育、管护及封山育林)有关技术规程详见《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
资金来源: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 建设地点:笏石镇、东峤镇、埭头镇、平海镇、南日镇
造林质量:按省林业厅造林验收规范标准达85%以上。造林后应及时检查成活率,如有死亡,可在翌年春季补植。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条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承包能力并莆田市林业局核准的三级及以上专业造林工程队且在本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所需的造林苗木,同时应具有2006年至2008年在本市承包过沿海防护林国债造林业绩,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和《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项目以招标人的发包价采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12月22日至2008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林业工作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盖章)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