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头大楼中央空调主机改造(二期)工程空调主机招标公告
2017年江头大楼中央空调主机改造(二期)工程空调主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17年江头大楼中央空调主机改造(二期)工程空调主机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7-11-14 15:22:59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7-11-14 15:19:49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7-11-20 17:30:00 |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17年江头大楼中央空调主机改造(二期)工程空调主机项目,(招标编号:【QCZB-XMDX-*******】),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完成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系统的供货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成品保护及交付使用,产品的节能检验及项目的节能验收。具体包括: 1)制冷机组、管道、阀门及附件的供货和安装。 2)管道和设备的支吊架及设备减震。 3)管道和设备保温以及管道、设备和支架的防腐及标识。 4)单机试运转及系统调试。 5)投标人供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外,需负责装卸、现场保管仓储、 成品保护,并对接管方的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注:1、制冷机组的制冷量不应小于350RT。同时,制冷机组须满足现场安装空间的要求. 交货地点:厦门电信江头大楼。 交货期:本工程于2018年2月10日前竣工交付。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19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应达到50万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5制造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CCC认证或生产许可证。 2.1.6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提供投标产品系列国家权威的第三方性能测试报告,未完全等同本次投标产品规格的,要求满足本技术标书要求,并以附件形式列表说明投标产品与认证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差别。 2.3.2因机房内空间受限(机房宽度6.8米;楼板底部距地4.31米;主梁底距地3.78米),拟参选的产品应在安装完成后应满足机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的要求。同时,机房无搬运通道,必须通过吊装口(吊装口尺寸3.2米X2.9米)进入机房,机组应可解体并进行吊装搬运。 2.3.3 报价人需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制冷机组的整机不低于4年、压缩机不低于8年的免费质保承诺书;免费维保期后,可提供不低于10年的有偿技术支持,并加盖厂商公章。机组涉及所有的调试及维修密码均须于设备初验后5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每台机组配备不少于两个通信接口,其中一个为485或232接口,另一个为IP接口,支持本地监控及动环监控接入。厂家须提供并开放相应的通信协议。 2.3.4报价人必须提供主要备件的型号清单及价格。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备件不低于10年的提供期。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3】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6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不适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1会议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6.2 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投标人注册 7.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地 址:【厦门市白鹤路25号】 邮 编:【361000】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陈晓晴】电 话:【156*****090】传 真:【/】电子邮件:【156*****090@189.cn】 项目负责人:【吴千】电 话:【189*****199】 网 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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