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郧西县城区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2008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4年第266号)、《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照《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湖北省郧西县城区出租客运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人
1.1招标人名称:郧西县城区出租车客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联系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5号
邮政编码:442600
联系人:杨楠 137*****789
刘锋 136*****366
1.3联系电话:****-*******
2、招标项目
2.1项目内容。
郧西县城区出租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数量50辆)。
2.2所有投标人均投标该经营权;
2.3该经营权期限为4年。
3、中标人数量
中标人为0-1人,候补中标人1-2人。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当具备《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13条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6条、第15条等法规规定的条件。
4.2投标人的工商登记地点应当在郧西县境内,或者承诺在郧西县境内依法设立经营出租客运企业或者分公司。
4.3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39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前的6个月内(自2008年6月26日起)未发生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并且不处于安全责任事故的整改期内。
5、报名
5.1报名时间
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2008年12月26日截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为报名时间。其间的周六、周日接受报名。
5.2报名地点
郧西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5号)。
5.3招标人拒收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名文件。
5.4报名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确有困难不能前来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单位负责客运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参加报名。
5.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5.5.1《湖北省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5.2身份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自有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
5.5.3 按照母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母公司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证明材料,并在《湖北省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投标报名表》上加盖母公司公章。
5.5.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报名资格审查
6.1资格审查时间。12月27日15时以前。
6.2清理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本公告第4条规定资格条件的,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投标。
7、报名结果处理
7.1 报名结果处理原则
7.1.1合格报名投标人为0个的,终止招标程序,该招标项目取消。
7.1.2合格报名投标人为1个的,终止招标程序,转综合评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7.1.3合格报名投标人为2个的,终止招标程序,转综合评审、择优实施行政许可。
7.1.4合格报名投标人为3个以上(含3个)的,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招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
8.1根据本公告7.1款规定原则应继续实施招投标的,投标人应自2008年12月28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郧西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索取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郧西县城区出租车客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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