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郧西县城区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公告

2008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4年第266号)、《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照《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湖北省郧西县城区出租客运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人

1.1招标人名称:郧西县城区出租车客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联系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5号

邮政编码:442600

联系人:杨楠 137*****789

刘锋 136*****366

1.3联系电话:****-*******

2、招标项目

2.1项目内容。

郧西县城区出租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数量50辆)。

2.2所有投标人均投标该经营权;

2.3该经营权期限为4年。

3、中标人数量

中标人为0-1人,候补中标人1-2人。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当具备《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13条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6条、第15条等法规规定的条件。

4.2投标人的工商登记地点应当在郧西县境内,或者承诺在郧西县境内依法设立经营出租客运企业或者分公司。

4.3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39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前的6个月内(自2008年6月26日起)未发生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并且不处于安全责任事故的整改期内。

5、报名

5.1报名时间

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2008年12月26日截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为报名时间。其间的周六、周日接受报名。

5.2报名地点

郧西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5号)。

5.3招标人拒收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名文件。

5.4报名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确有困难不能前来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单位负责客运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参加报名。

5.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5.5.1《湖北省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5.2身份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自有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

5.5.3 按照母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母公司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证明材料,并在《湖北省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投标报名表》上加盖母公司公章。

5.5.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报名资格审查

6.1资格审查时间。12月27日15时以前。

6.2清理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本公告第4条规定资格条件的,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投标。

7、报名结果处理

7.1 报名结果处理原则

7.1.1合格报名投标人为0个的,终止招标程序,该招标项目取消。

7.1.2合格报名投标人为1个的,终止招标程序,转综合评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7.1.3合格报名投标人为2个的,终止招标程序,转综合评审、择优实施行政许可。

7.1.4合格报名投标人为3个以上(含3个)的,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招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

8.1根据本公告7.1款规定原则应继续实施招投标的,投标人应自2008年12月28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郧西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索取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郧西县城区出租车客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湖北省出租客运经营权招标投 标 报 名 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二○○八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传真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营业执照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报名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自有营运客车总量出租车其他客运车辆数量座位数数量座位数数量座位数交通安全责任事故1、(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死亡人数等情况,若没有发生填写“无”)2、是否处于安全责任事故整改期:(如果处于整改期,请注明事故整改期的起止日期;若不处于整改期,填写“无”)近三年质量、信誉考核情况2006年2007年2008年投标项目项目名称投入车辆数量及车型备注:1、自有营运客车指企业自有的具有营业性的出租汽车或其他客车。2、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3、上表所填写项目一律要有原件和有效说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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