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二郎剑景区双体游轮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湖二郎剑景区双体游轮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湖二郎剑景区双体游轮检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BⅡ(服务)2017-08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青海湖二郎剑景区双体游轮检修,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海湖二郎剑景区双体游轮检修;
2.2采购内容:两艘双体游轮船体上排、检查、维修、保养、下排等;
2.3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
2.4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2.5实施地点:青海湖景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国家实行生产许可和强制认证的,投标人必须通过相应的许可认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实施。
3.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必须是修造船厂/企业,独立拥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生产能力及响应厂房、设备和人员等。(提供企业简介等有关证明资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修、造类似船舶)。(提供近三年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交接船议定书或用户使用情况良好的评价意见等有关证明材料);
3.4须提供投标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投标人必须提供并保证售后服务及承诺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诺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更换部件、设备等器件的质量要求:国家实行生产许可和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通过相应的生产许可和认证,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和认证证书或承诺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3.6项目组责任要求:从事本职工作三年及以上经验丰富,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
3.7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9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800.00元。
4.2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装订成册(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2015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标签: 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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