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方税务局任城分局电梯招标公告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任城分局电梯招标公告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任城分局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市地方税务局任城分局
   地址:琵琶山北路88号
   联系方法:(0537)Tel:*******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任城区任兴商务中心B座9楼
   联系方法:(0537)Tel:157*****989;Fax:无;Email:rcqggzy@163.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济宁市地方税务局任城分局电梯采购
   项目编号:RCCG-2017-0659
   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A06电梯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济宁市地方税务局任城分局电梯采购项目,因办公楼原电梯超过使用年限,经常出现故障,存在安全隐患,现对办公楼电梯进行更换,电梯速度1.75m/s,包括原电梯的拆除、电梯井改造,新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预算:27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7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加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所需的供货能力并能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书;代理商须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书,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书;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0、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1、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17年11月14日17时30分至2017年11月30日14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rencheng.jnzfcg.gov.cn   (三)方式:网上下载   (四)售价:200元/份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30日13时30分至2017年11月30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北路13号)一楼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开启时间:2017年11月30日14时0分开始
   (二)开启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北路13号)一楼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张勇
   电话:139*****331
 十一、公告期限: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7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税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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