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旅游局2017年北京西站广告发布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鹤壁市旅游局2017年北京西站广告发布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鹤壁市旅游局2017年北京西站广告发布项目
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鹤壁市旅游局2017年北京西站广告发布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单位:鹤壁市旅游局
采购编号:YXZB-*******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10万元
采购人(联系电话):孟先生0392-*******
地 址:鹤壁市政府第二综合楼4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苑女士****-*******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巷36号305房间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耿先生****-*******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鹤壁市财政局5楼政府采购办
一、项目内容:
北京西站南二层进站大厅LED屏(1块),第2(母婴候车室)、4、5、6、7、8、9、10、11候车室(各1块)广告位(合计为10块)进行鹤壁旅游形象宣传,时间为6个月。
二、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加大鹤壁旅游形象宣传力度,提升鹤壁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市旅游局2017年旅游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经研究北京西站南二层进站大厅LED屏(1块),第2(母婴候车室)、4、5、6、7、8、9、10、11候车室(各1块)广告位(合计为10块),以上区域广告位经营权均为林芝市雅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只能由该公司提供广告宣传服务,鉴于以上情况,本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林芝市雅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平安路41号办公室楼207室
四、专家论证意见:经论证,鹤壁市旅游局在北京西站南二层进站大厅、第2、4、5、6、7、8、9、10、11候车室发布鹤壁旅游形象宣传广告,以上区域广告位经营权均为林芝市雅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论证意见见附件)
论证专家名单:
李华群 高级会计师 鹤壁市财政局
任晓霞 助理讲师 鹤壁工贸学校
王子娣 高级会计师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
五、公示时间及公示截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
六、单一来源质疑书递交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巷36号305房间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11月21日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151*****1305****-****************.jpg" target="CMSFILEINCONTENT">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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