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大气污染防治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大气污染防治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公开招标公告

(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大气污染

防治车辆采购项目)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拟对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大气污染防治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大气污染防治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河南宏业公招(货物)2017-02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640.00万元

包一(大型多功能喷雾车、洒水车):370万元

包二(大型吸尘车、大型干湿清扫车(洗扫车)):2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分包个数

2个

各包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车辆的经营能力,提供所招车辆在有效期内的3C认证证书;

(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所招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

(5)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

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西西路25号海湖桥西侧)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需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西西路25号海湖桥西侧)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419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湟光支行

收款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大通县财政局 电话:****-*******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防治 大气污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