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二○○九年度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公告

青岛市二○○九年度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公告


青岛市二○○九年度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的委托,对青岛市二○○九年度动物防疫物资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格的生产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一、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第一包:猪O型口蹄疫浓缩疫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猪O型口蹄疫浓缩疫苗

万毫升

788

100ml/瓶

第二包:牛(羊)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二价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牛(羊)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二价苗

万毫升

265.45

100ml/瓶

第三包:猪瘟兔源脾淋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猪瘟兔源脾淋苗

万头份

540.5

20头份/瓶

第四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备注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

万毫升

956

100毫升/瓶

占采购总量的70%

20毫升/瓶

占采购总量的30%

第五包:禽流感H5N1Re-4+Re-5双价疫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备注

禽流感H5H1(Re-4+Re-5)

万毫升

3094

250毫升/瓶

占采购总量的90%

100毫升/瓶

占采购总量的10%

第六包:H5N1禽流感基因重组疫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备注

禽流感H5H1(Re-5)

万毫升

144.5

250毫升/瓶

占采购总量的80%

100毫升/瓶

占采购总量的20%

第七包:鸡新城疫IV系弱毒疫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鸡新城疫IV系

万羽份

12000

500羽份/瓶

第八包:进口狂犬病灭活疫苗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进口狂犬病灭活疫苗

万头份

4

1头份/瓶

第九包:20%高效二氯异氰尿酸钠散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20%高效二氯异氰尿酸钠散

20

50g/袋

第十包:溴氯海因粉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溴氯海因粉

20

50g/袋

第十一包:亚氯酸钠水溶液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亚氯酸钠水溶液

30

A液500毫升+B液500毫升/套 或A液500毫升+B液100毫升/套

第十二包:复方戊二醛溶液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复方戊二醛

20

500ml /瓶

第十三包:月卞三甲氯胺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30

500ml/瓶

第十四包:畜禽标识(猪)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畜禽标识(猪)

万枚

299.5

第十五包:畜禽标识(羊)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畜禽标识(羊)

万枚

35.81

第十六包:畜禽标识(牛)

采购标的

单位

总数量

规格

畜禽标识(牛)

万套

35.472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须出具企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2)第一至七包,第九至十六包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农业部批准的定点生产企业。其中,十四至十六包投标人的耳标生产线能与农业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数据中心联网,直接下载生产任务。须出具农业部追溯办认可的与北京海存量数据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第一至七包,第九至十三包的投标人必须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具有农业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须出具GMP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第一包及第二包口蹄疫疫苗类投标产品质量要求为,猪口蹄疫O型浓缩疫苗应当符合《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质量标准》(农业部公告第336号)。牛(羊)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二价苗应当符合《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

(5)第三包猪瘟兔源脾淋苗类投标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专用猪瘟活疫苗(脾淋源)质量标准(暂行)》(农业部913号公告)。

(6)第四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类投标产品符合农业部颁布的质量标准。

(7)第五包、第六包禽流感疫苗类投标产品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生物制品生产规程》。

(8)第七包鸡新城疫IV系弱毒疫苗类投标产品符合《鸡新城疫低毒力活疫苗制造及检验规程Ⅱ》(2000版)。

(9)第八包狂犬病灭活疫苗类投标人应当具有经营范围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其经营的进口犬、猫狂犬病灭活疫苗为农业部批准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兽药类别为:兽用生物制品),并且是某一进口狂犬病疫苗产品在中国的总代理,能够提供批签发证明(中国兽药监察所进口兽药检验结果通知单)。

(10)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包消毒剂类投标产品必须依照国家标准生产。

(11)第十四、十五、十六包畜禽标识类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牲畜耳标生产技术规范。

(12)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先进,质量管理规范。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须出具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其他说明: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自2008年 12月23日至2009年01月09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在青岛市福州北路1号青岛政府采购市场招标大厅。

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不负责任)

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第一、 二、三、四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 01月 21日上午9:00-09:30止;

第五、六、七、八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 01月 22日上午9:00-09:30止;

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 01月23 日上午9:00-09:30止;

请各投标人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以便分项评标使用.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第一、二、三、四包2009年01月21日上午09:30;

第五、六、七、八包2009年01月22日上午09:30;

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包2009年01月23日上午09:30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市福州北路1号政府采购市场二楼 1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6) 开标地点:青岛市福州北路1号青岛政府采购市场 二楼 1号开标室。

关于本次采购的正式通讯请致: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韶关路54号乙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

传真:****-********

联系人:衣民师 张征 黄晓婷 杨希乾

开户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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