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第二次)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CQ-003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委托,对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转让。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

(二)转让标的:

面积:分摊土地一宗约26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编号为P(2017)— 0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962平方米,办公楼的5楼整层房屋(楼梯为共用楼梯)。经评估的基础价: 291万元。设有底价。

地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古城街东段路北,同心路东侧。

该房屋建筑物水、电、暖齐全。附近有住宅小区、学校、餐饮等,地段繁华,交通便利。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投标。

三、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面积如有误差,以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确认面积为准。

(二)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验、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特别是转让标的物的移交、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变更等问题)向转让方即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凡参与竞价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投标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文书确定。 

(三)投标人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本次评估中评估师对转让标的仅为实地一般性勘察,未进行专业性的技术测试,因此无法考虑其内部质量可能存在的瑕疵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四)本宗房地产招标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费用自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投标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转让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转让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投标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示对转让标的现状及详情进行了全部的了解和认可,应为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价成功,受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转让成交价款,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期限

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4日。
  六、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如有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登记,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按时出席竞价活动现场。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古城街东段

联系人:郭振伟联系电话:134*****655

八、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户名: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3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支行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

(三)其他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的;

4、未按中标(成交)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5、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投标保证金抵作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

十、投标人申请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到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农牧业大楼0103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

5、《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

4、《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一、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4日11:00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农牧业大楼0103室

联系人:其其格电话:****-*******

发布单位: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

地点:翁牛特旗农牧业大厦1楼0101室。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项目编号:2017CQ-003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委托,对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转让。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

(二)转让标的:

面积:分摊土地一宗约26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编号为P(2017)— 0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962平方米,办公楼的5楼整层房屋(楼梯为共用楼梯)。经评估的基础价: 291万元。设有底价。

地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古城街东段路北,同心路东侧。

该房屋建筑物水、电、暖齐全。附近有住宅小区、学校、餐饮等,地段繁华,交通便利。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投标。

三、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面积如有误差,以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确认面积为准。

(二)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验、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特别是转让标的物的移交、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变更等问题)向转让方即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凡参与竞价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投标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翁牛特旗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文书确定。 

(三)投标人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本次评估中评估师对转让标的仅为实地一般性勘察,未进行专业性的技术测试,因此无法考虑其内部质量可能存在的瑕疵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四)本宗房地产招标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费用自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投标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转让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转让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投标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示对转让标的现状及详情进行了全部的了解和认可,应为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价成功,受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转让成交价款,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期限

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4日。
  六、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如有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登记,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按时出席竞价活动现场。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古城街东段

联系人:郭振伟联系电话:134*****655

八、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户名: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3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支行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

(三)其他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的;

4、未按中标(成交)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5、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投标保证金抵作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

十、投标人申请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到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农牧业大楼0103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

5、《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

4、《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一、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4日11:00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农牧业大楼0103室

联系人:其其格电话:****-*******

发布单位: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

地点:翁牛特旗农牧业大厦1楼0101室。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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