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大屏幕招标公告
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大屏幕招标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综合服务指挥中心的委托,对其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大屏幕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综合服务指挥中心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大屏幕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JNCG2017(GK)-020
3.采购内容及规模: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大屏幕采购(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
6.预算指导价(即业主保留价):壹佰玖拾柒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
7.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8.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lssggzy.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或登陆系统下载。
8.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政府采购→办事指南交易→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查看。
8.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9.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从投标人公司(单位)账户直接转到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注:投标人应以本文件注明的开户行、账号等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实际收取记录为准,开标系统显示“未缴纳”并不说明保证金未缴纳情况,特此说明。
10.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75号。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lssggzy.com)。
1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75号。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http://www.zjzfcg.gov.cn 和http://jn.lssggzy.com/jnweb/
16.联系方式:
刘先生(县社会综合服务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 ****-*******
潘先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传 真:****-*******
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综合服务指挥中心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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