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的应用)项目第三方技术管理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的应用)项目第三方技术管理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0809-1744FSD3AA21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的应用)项目第三方技术管理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95,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超高速无线局域网推广应用总体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7]74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的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由于该项目涉及专业无线网络通信技术,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验收,拟引进项目全程管理机制,借助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开展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监理、验收总结等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2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止,只有一家供应商(佛山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联合体))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只有一家供应商(佛山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联合体))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本项目依法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确定佛山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联合体)为拟选择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佛山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朗沙大道北广东新光源产业基地核心区内A区10座(1-3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无须要专家论证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转8013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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